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为【】(或者本单位XYZ公司,住所为【】,法定代表人为【】),在此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 本人/本单位承诺(在下述三项中至少勾选/满足一项):
□ 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标准 ,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或
□ 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 ,具有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或
□ 不完全符合上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标准,但符合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的标准 ,将申请转化为专业投资者。
【友情提示:建议如实填写。专业投资者的认购/申购手续可以相对简化;但后续需要您提供相关资产、收入证明的原件加以佐证。如果无法佐证的,将会要求您补充履行相关手续,影响您的认购/申购效率。】
二、 本人/本单位承诺,将仅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私募基金投资。本人/本单位的认购/申购生效后,相关基金份额的全部权益均将由本人/本单位享有,不会实际由任何其他人享有。本人/本单位不会以非法拆分转让的目的进行私募基金投资。
三、 本人作为自然人,存在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能够实际控制本人的其他自然人,本人对自己的行为完全负责。【单位不做此项承诺】
四、 本人/本单位承诺,用于认购/申购基金份额的财产为本人/本单位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财产,并保证该等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的情形,不存在不合理的利益输送、关联交易及洗钱等情况,
五、 本人/本单位承诺,贵司有权要求本人/本单位提供资产来源、用途及合法性的证明,对此进行尽职调查,本人/本单位愿意配合。
六、 本人/本单位承诺,有完全及合法的权利委托贵司和相应基金托管人进行基金财产的投资管理和托管。
七、 本人/本单位承诺,自本函出具日之前的36个月内,本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内,不存在任何不良诚信记录。
八、 本人/本单位承诺,应贵司要求向贵司提供的所有文件、材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前述任何文件、材料及信息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本人/本单位会及时书面告知贵司。
九、 本人/本单位承诺,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在投资贵司管理的私募基金过程中,如出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或因存在欺诈、隐瞒或其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陈述,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本人/本单位自行承担,与贵司无关。如贵司为此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向贵司予以赔偿。
特此承诺。本承诺不可撤销。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承诺函》之签署页】
承诺人(自然人)(签字):
或:承诺人(机构)(盖章)
授权经办人姓名: 职务: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经办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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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 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标准: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可转换为专业投资者的普通投资者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经营机构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一)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 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